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选工作要求
1.推荐人选要有生动鲜活、感染力强的事迹,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推荐单位填写《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和《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5月28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档发送至dwjsgzb@cumt.edu.cn,逾期未报送(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视为无推荐人选报送。联系人:赵海琳、史云秋,联系电话:83590386、83593018。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