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教工-思政[2021]4号

发布日期:2021-05-1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创建单位的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创建工作的办法程序

1.各二级学院党委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的基本条件,重点确定1个团队(无符合创建基本条件的可不推报创建),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5-6月)

2.各二级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推报创建的团队,报送《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及开展团队建设活动的情况报告。(625日前)

3.学校教师工作指导委员会完成学校推报团队的遴选评议和公示工作,通过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申报系统提交推报认定申请。(720日前)

4.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具体时间待定)

四、创建工作的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创建单位的认定方式

1.认定目标。2021年教育部拟认定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0个,学校作为省部共建高校可向教育部推报1个团队参评。

2.提交申请。学校通过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申报系统提交认定申请后,申报系统将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相关数据信息作为基础信息支撑。

六、创建工作的联系信息

联系人:史云秋、赵海琳;联系电话:8359301883590386。《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及开展团队建设活动的情况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思政与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南湖校区行健楼A204室)。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教师工作指导委员会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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